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
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天主公教
|
在线影音
|
图片欣赏
|
网站大联盟
|
本站正在全面校正修订教会信仰内容,敬请代祷 [ 2007年7月15日]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天主教
>>
天主公教
>>
教会文库
>>
教会法典
>> 文章正文
第四卷 教会圣化职
热
第四卷 教会圣化职
作者:天主教网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6-25 9:13:10
第四卷
教会
圣化职
834 条
1 项
教会
以特殊的方式,藉礼仪执行圣化的职务。礼仪是行使耶稣
基督
的司祭职务,因为在礼仪中,人的圣化藉有形的记号而表达,并以各人本有的方式予以完成;对上主完整而公开的敬礼,由
耶稣
基督
的奥体,即头和肢体一起行动而举行。
2 项 这样的敬礼由合法被任命的人员,以教会的名义,并按
教会
权力所批准的行为来举行。
835 条
1 项 圣化职务的执行,首推主教,因为他们是大司祭,天主奥秘的主要分施人,而且在托付给他们的
教会
中,他们是整个礼仪生活的仲裁人,推行人和监护人。
2 项 司铎亦执行此圣化的职务,因为司铎分享基督的司祭职,被祝圣为
基督
的服务圣职人员,在主教的权下,举行敬主之礼并圣化众人。
3 项 执事则应照法律规定,参与举行敬主之礼。
4 项 其它信徒在圣化职务中,有自己的角色,在举行礼仪时,尤其在举行感恩祭时,以自己的方式主动的参与;同样父母以基督徒的精神度婚姻生活,并对子女施行
基督
化的教育时,亦以特殊方式参与这一圣化的职务。
836 条 既然
基督
信徒在
教会
的敬礼中执行普通司祭职,即应以信德进行,并以信德为依据,为此,圣职人应勤加鼓励和启发其信德,尤其在执行产生并滋养信德的圣道职务时。
837 条
1 项 礼仪行动并非私人的行为,而是由教会这“合一的圣事”举行的行为,即天主的子民在主教的领导下聚集在一起所做的行为。因此礼仪行动归于整个教会奥体,显示教会,影响
教会
;而对每一个肢体,以不同的方式,根据不同的等级、职务、和主动参与影响每一个人。
2 项 礼仪行动照其性质,本是团体的举动,故此在举行时,应尽可能使信徒多次并主动的参与。
838 条
1 项 神圣礼仪的监督,只属于
教会
权力,即属于圣座,并按法律的规定,也属于教区主教。
2 项 圣座的权力是,编排普世
教会
的神圣礼仪,出版礼仪书,审查原著译本,并督促礼仪规则在各地忠实遵守。
3 项 主教团,有权将礼仪书译为本地文字,并在礼仪书规定的范围内做恰当的适应,在圣座认可后,予以出版。
4 项 教区主教在所辖
教会
内,并在其权限内,有权发布礼仪法规,明令遵行。
839 条
1 项
教会
尚以其它的方法执行圣化的职务,即以祈祷,祈求天主使信徒在真理上成圣,以及补赎和爱德的善功;这一切皆极有助于
基督
王国,在人心中的建立和巩固,并使世界获得救援。
2 项 教区教长应设法,使
基督
子民的祈祷及各项神课,完全符合
教会
的规定。
文章录入:天主教网 责任编辑:天主教网
上一篇文章:
第四卷 第一编 圣事
下一篇文章:
第三卷 第五题 信德宣言
【字体:
小
大
】【
发表评论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
关于网站
|
本站声明
|
投稿信箱
|
网络公告
|
福传捐款
|
网站地图
|
义无反顾,划向深处,以真理视教、传教、护教,融入中国社会与文化,全面发展梵二教会,弘扬基督福音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中路148号真命工作室
天主教网站
粤ICP备05040195号
站长:
彭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