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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届拉特郎会议(1139)         
第二届拉特郎会议(1139)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6-25 12:55:20    
    拉特朗第二届大公会议

    拉特朗大公会议,是教会历史中第十届大公会议,由教宗依诺森二世所召开,1139年4月4日在拉特朗宫举行。

    一、历史背景

    本届大公会议旨在处理亚纳克二世的分裂事宜并惩斥以伯多禄·德·白罗为首的马该尼异端。

    十二世纪真是教会的多难之秋。距离上一届大公会议才十多年光景,它又陷入另一个新的危机之中,这次是同时出现两次教宗的选举,跟着又跑出了两位对立的教宗。

    当教宗何诺利乌二世逝世之后,Pierleoni派系的人选出他们家族的教宗,取名亚纳克二世,而Frangipani派系则选出依诺森二世。亚纳克二世占尽地利之宜,因为他取得罗马;依诺森二世也有人和之利,他先后得到法、英、西等国及当时著名的修道院长伯纳(Bernard)的支持。但分裂仍然持续,直到亚纳克二世突然逝世(1138年1月25日)而他的继位者终于屈服于依诺森二世为止,分裂虽结束,但为清除对方的残余力量,依诺森二世乃召开一届大公会议。

    二、所定信条或规条

    1、谁若存着可恶的贪心,用金钱来争取教会的职位或购买教会的圣物,他所非法获得的荣誉,应被剥夺,而且,不拘是购买者或出售者,连同介绍人,都应蒙上不名誉的耻辱。

    2、放高利贷的人,他们也一样终身蒙受羞耻,除非他们悔改,他们死后不得按教友——基督徒的葬礼受到殡葬。

    3、遵守全部法律,但只触犯一条,就算全犯了。

    4、如果悔改者所做的业务,事务或职业,不能不犯罪,他却不愿离开它,或若怀着恨人之心,或者不愿道歉赔罪,或者受辱而不肯宽恕凌辱者,或相反公义而从军(战争),这些都是假痛悔的标记。

    5、斥责异端,“伯多禄以伪装虔诚的外貌,攻击我主圣体圣血的圣事,攻击人为婴儿付洗,攻击合法的婚约的人们。”教会予以惩罚。

    三、结果和影响

    会议中除宣布亚纳克的接位无效外,还惩处了已经归顺的亚纳克的支持者。大公会议还颁布了30项教会法令,斥责了出售圣职,放高利贷和伯多禄(Peter of Bruys)对圣洗和圣体所作的谬论。这些法典大部分都已经在其它地方会议中提出过,这届大公会议只是隆重地重复以前的律例罢了。

文章录入:天主教网    责任编辑:毛毛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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