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
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天主公教
|
在线影音
|
图片欣赏
|
网站大联盟
|
本站正在全面校正修订教会信仰内容,敬请代祷 [ 2007年7月15日]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天主教
>>
天主公教
>>
教会文库
>>
梵二文献
>>
大公会议简史
>> 文章正文
第二届拉特郎会议(1139)
热
第二届拉特郎会议(1139)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转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6-25 12:55:20
拉特朗第二届大公会议
拉特朗大公会议,是
教会
历史中第十届大公会议,由教宗依诺森二世所召开,1139年4月4日在拉特朗宫举行。
一、历史背景
本届大公会议旨在处理亚纳克二世的分裂事宜并惩斥以伯多禄·德·白罗为首的马该尼异端。
十二世纪真是
教会
的多难之秋。距离上一届大公会议才十多年光景,它又陷入另一个新的危机之中,这次是同时出现两次教宗的选举,跟着又跑出了两位对立的教宗。
当教宗何诺利乌二世逝世之后,Pierleoni派系的人选出他们家族的教宗,取名亚纳克二世,而Frangipani派系则选出依诺森二世。亚纳克二世占尽地利之宜,因为他取得罗马;依诺森二世也有人和之利,他先后得到法、英、西等国及当时著名的修道院长伯纳(Bernard)的支持。但分裂仍然持续,直到亚纳克二世突然逝世(1138年1月25日)而他的继位者终于屈服于依诺森二世为止,分裂虽结束,但为清除对方的残余力量,依诺森二世乃召开一届大公会议。
二、所定信条或规条
1、谁若存着可恶的贪心,用金钱来争取教会的职位或购买
教会
的圣物,他所非法获得的荣誉,应被剥夺,而且,不拘是购买者或出售者,连同介绍人,都应蒙上不名誉的耻辱。
2、放高利贷的人,他们也一样终身蒙受羞耻,除非他们悔改,他们死后不得按教友——
基督
徒的葬礼受到殡葬。
3、遵守全部法律,但只触犯一条,就算全犯了。
4、如果悔改者所做的业务,事务或职业,不能不犯罪,他却不愿离开它,或若怀着恨人之心,或者不愿道歉赔罪,或者受辱而不肯宽恕凌辱者,或相反公义而从军(战争),这些都是假痛悔的标记。
5、斥责异端,“伯多禄以伪装虔诚的外貌,攻击我主圣体圣血的圣事,攻击人为婴儿付洗,攻击合法的婚约的人们。”
教会
予以惩罚。
三、结果和影响
会议中除宣布亚纳克的接位无效外,还惩处了已经归顺的亚纳克的支持者。大公会议还颁布了30项
教会
法令,斥责了出售圣职,放高利贷和伯多禄(Peter of Bruys)对圣洗和圣体所作的谬论。这些法典大部分都已经在其它地方会议中提出过,这届大公会议只是隆重地重复以前的律例罢了。
文章录入:天主教网 责任编辑:毛毛雨
上一篇文章:
第一届拉特郎会议(1123)
下一篇文章:
第三届拉特郎会议(1179)
【字体:
小
大
】【
发表评论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
关于网站
|
本站声明
|
投稿信箱
|
网络公告
|
福传捐款
|
网站地图
|
义无反顾,划向深处,以真理视教、传教、护教,融入中国社会与文化,全面发展梵二教会,弘扬基督福音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中路148号真命工作室
天主教网站
粤ICP备05040195号
站长:
彭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