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 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天主公教 | 在线影音 | 图片欣赏 | 网站大联盟 | 
    本站正在全面校正修订教会信仰内容,敬请代祷  [  2007年7月15日]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天主教 >> 天主公教 >> 圣经墨园 >> 小 辞 典 >> 文章正文
        ★★★
作者:萧永伦 文章来源:教友生活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5-9-22 14:32:31    
  从旧约记载可看出:以民自古以来就懂得生火、用火。生火的燃料包括干树枝、牛粪,甚至人粪(则四12)。也许生火要费一番功夫,所以被视为工作,纔会有安息日不准以民在居住的一切地方生火的戒律(出卅五3)。这种规定,现代人看来莫名其妙,但它有其时代意义。由于以民曾在埃及被劳役,体验到终日劳累不得休息的困苦,因此深切感受到工人应避免受到剥削,为保障他们有足够休息的权益,于是对守安息日采严格规定,包括不准生火的具体禁令。

  火在日常生活中有照明、保暖与煮食的用途,在宗教上则有圣洁、光明与祈祷的意义。因此在会幕内、约柜前的帐幔外,以及圣殿中,都有设置灯台和燃灯的规定。燃灯所用的是橄榄清油,灯必须时常点着,这是以色列子民世世代代当守的常例(出廿七20~21)。而在祭祀礼仪中,全燔祭自然要生火。祭献时,司祭们先将火放在祭坛上,火上摆上木柴,再把祭物献上(肋一7)。

文章录入:中国龙    责任编辑:中国龙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 关于网站 | 本站声明 | 投稿信箱 | 网络公告 | 福传捐款 | 网站地图 |
    义无反顾,划向深处,以真理视教、传教、护教,融入中国社会与文化,全面发展梵二教会,弘扬基督福音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中路148号真命工作室  天主教网站 粤ICP备05040195号 站长:彭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