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联系站长
加入收藏
繁體中文
|
网站首页
|
资讯频道
|
天主公教
|
在线影音
|
图片欣赏
|
网站大联盟
|
本站正在全面校正修订教会信仰内容,敬请代祷 [ 2007年7月15日]
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天主教
>>
天主公教
>>
信主窗口
>>
信仰须知
>> 文章正文
有关教会火葬问题
热
★★★
有关教会火葬问题
作者:彭金融 文章来源:真命融线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1-7 21:49:32
根据
教会
现行的规定,
天主教
徒可以选择火葬,而且事前亦不必向
教会
当局申请任何许可。
第一个火葬通告
1886年5月16日,
教会
当局的第一个火葬通告:教友不准参加那些实行火葬的团体,又不准吩咐将自已或别人火葬。
第二个火葬通告
1886年12月15日,
教会
当局的第二个火葬通告:若果教友吩咐死后要火葬自已,则不准用公教礼节殓葬。
第三个火葬通告
1892年7月27日,
教会
当局的第三个火葬通告:不准吩咐用火葬仪式的教友领最后的圣事。
教会这样做是因为火葬相反天主默示或自然的诫命,就是因为她
信仰
肉身复活的道理,而火葬减少我们对死者肉身的尊敬,又相反圣教会一向习俗,最重要的是火葬主义反对灵魂与肉身的复活。可是在特别的情形下,如避免瘟疫的传染,允许火葬。时至今日,在不是为了消灭灵魂与肉身的复活的情形下,
教会
允许并支持死者的火葬;其实,从环保观点而言,火葬死者是正确的。{选自《真命融线》十诫第四诫}
文章录入:自游绳 责任编辑:自游绳
上一篇文章:
天主教不是从在中国所称的基督教分离出去的教会
下一篇文章:
天主教堂区主任司铎宣誓就职词
【字体:
小
大
】【
发表评论
】【
加入收藏
】【
告诉好友
】【
打印此文
】【
关闭窗口
】
|
关于网站
|
本站声明
|
投稿信箱
|
网络公告
|
福传捐款
|
网站地图
|
义无反顾,划向深处,以真理视教、传教、护教,融入中国社会与文化,全面发展梵二教会,弘扬基督福音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中路148号真命工作室
天主教网站
粤ICP备05040195号
站长:
彭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