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施舍教我们学习慷慨的爱。圣若瑟‧高登倫哥(St. Joseph Benedict Cottolengo)常敦嘱人說:“不要记下你所施舍的钱,因为正如我常說的:既然施舍时左手不应知道右手所作的,同样,右手也不应知道自己所作的”(Detti e Pensieri, Edilibri, n.201)。在这方面,尤其值得我们注意的,是福音中那个穷寡妇的故事,因为她从自己的不足中,在圣殿的银库内投下了“自己所有的一切,全部的生活费”(谷12:44)。她那细小轻盈的铜钱,成了一个有力的象征:这个寡妇献给天主的,并不是自己的盈余。其实,这裡并不在乎她的所有,而是她的所是,就是她自己整个。这段感人的故事,记载在耶稣苦难圣死前几天的事迹中;圣保祿說,这耶稣成了贫困的,好使我们因祂的贫困而成为富有的(參看格后8:9);祂为我们而把自己整个交付了。四旬期激勵我们,要借着施舍去追随耶稣的芳表。在祂的教导下,我们可把自己的生活变成一个完全的献禮;我们效法祂的表样,要樂意不但献出我们所拥有的部分东西,更要献出我们自己。难道整部福音不是可综合在一条爱的诫命内吗?所以,四旬期的施舍行动,成了深化我们信友圣召的好方法。基督徒无条件奉献自己时,便見证了爱──而非物质财富,才是那决定他生活的法律。因此,是爱令施舍有了价值;爱激勵人各按自己的能力和实况,作出各种形式的施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