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圣事总论
圣事Sacramentum一词,在广义上泛指宗教的一切敬神事件。在神学上的定义是产生圣宠的可感觉象征。象征(Signum)不是一种符号,乃是一种动作。这动作,不是内心的动作,而是外面的动作,感官可感觉的。这种外面的动作,能够在“行”这种动作,或“受”这种动作的人的身上,产生圣宠,这就是圣事。
《礼仪宪章》采用圣事Sacrament这个词来描述教会,并非是创新。圣事一词是指一个产生,或引致恩宠的神圣标记,或象征。除了七件圣事外,以下是尝试阐释圣事这词的各种意义。原始圣事Sacrament指耶稣基督,他是唯一救恩的标记,又是进行救赎工程的那位;基本圣事Sacrament指教会,她是施予基督救恩的标记,即作为基督的工具进行救赎工程。圣仪Sacramentals指教会所设立类似的圣事的标记,作为帮助我们获得救恩的途径。
新约圣事是由基督建立的,又经教会确定了的七个神圣标记,由教会用作救赎我们的途径,共有七件,就是圣洗、坚振、感恩(圣体)、忏悔、病人傅油、圣秩、婚姻。耶稣愿意用这种外在的动作来表示不可见的恩宠的通传,这种通传就是圣事(Sacraments)。七件圣事涉及基督徒生命中的所有阶段,以及一切重要时刻:它们产生、滋长、治愈基督徒的信仰生命,并赋予使命。这样,自然生命的各阶段与灵性生命的各阶段之间,有着某些类似之处。按照这类比,我们将首先阐明基督徒入门的三件圣事,然后是治疗的圣事,最后论及为信徒的共融和使命而服务的圣事。当然,这并不是唯一可行的次序,但它让我们看到七件圣事组成一个有机体,而每件圣事在其中都有它的重要位置。在这有机体中,感恩(圣体)圣事占有独特的位置;它是“圣事中的圣事”:“其他所有圣事的安排,都是以感恩(圣体)圣事为其终向”。
七件圣事中的圣洗、坚振、圣体称为入门圣事,其中圣洗圣事又是进教会大门的圣事;忏悔圣事与病人傅油圣事称为治疗圣事;婚姻圣事和圣秩圣事称为服务圣事;圣洗、忏悔是罪人的圣事;坚振、感恩(圣体)、病人傅油、圣秩、婚姻是善人的圣事;当基督徒的生命临近终结时,忏悔圣事、病人傅油圣事和感恩(圣体)圣事——天路行粮(临终圣体)——组成“准备前往天乡的圣事”,或“完成现世旅途的圣事”;圣洗、圣秩、坚振圣事只能领一次,并赋予灵魂一个永不消灭的神印。
施行圣事时,我们应注意事效性{*注:施行圣事带来天主所许诺的恩赐,即是圣事的效果 O pus Operatum}和人效性(*注:接受恩宠也要视乎领受人的操守和准备Opus Operantis)。由于终究是基督透过圣职人员去行动和实行救世工作,故此纵使圣职人员有不堪当之处,并不会阻碍基督的行动,圣事的效果分施在准备妥当的领受者身上。圣奥思定对此曾铿锵有力地说:至于骄傲的圣职人员,他该与魔鬼并列,但基督的恩宠并不因此受玷污,凡通过他而流出的一切,仍保持其纯洁和清澈,且流到肥沃之地……圣事的神能实在如同光一般:那些受光照的人,是接受纯洁的光,纵使光穿过污秽之物,也不受污染。
圣事是基督与教会共同的行动,以最有效的方式建立,加强并彰显教会共融。因此,圣职人员和全体基督徒都应以最大的尊敬和应有的谨慎举行圣事。
第五章 忏悔圣事
第一节 治疗圣事是治疗受伤的新生命
人类借着入门圣事而获得天主子女的殊荣。这新生命容易受到痛苦、疾病、死亡的支配,可能因罪恶被削弱,甚至因而丧失。主耶稣愿意教会借着圣神的力量,不断地治疗受伤的新生命,挽救将丧亡或已丧亡的新生命。这就是治疗圣事。
治疗圣事有两件,分别是忏悔圣事和病人傅油圣事。梵二之后,忏悔圣事又称为和好圣事,临终圣事又叫病人傅油圣事,俗称“傅平安油”。本章讲解忏悔圣事。
第二节 洗礼后的人仍会犯罪
受洗被祝圣成为义人的我们(格前六11),虽然穿上了基督(迦三27),在天主面前成为圣洁无瑕疵的(弗一4),其私欲偏情在体内作祟,并没有因为接受了新生命便消除了人性的软弱和免除犯罪的倾向。这种倾向就是传统所说的“私欲偏情”。若望说:“如果我们说我们没有罪过,就是欺骗自己,真理也不在我们内(若壹一8)。”所以,保禄说:“没有义人,连一个也没有,人人都离弃了正道,一同败坏了(罗三10、12)。”
皈依基督的人,一生应依靠基督的恩宠,不断地与“私欲偏情”作斗争,迈向新天新地。
第三节 受洗后仍需不断地皈依
基督召叫人人皈依他。这皈依除了新生命一生的努力工作,还需要一颗受到恩宠所吸引和感动的心。这颗心就是痛悔的心(咏51:19,若六44、十二32)。
悔改不仅仅是个人的责任,更是整个教会的召叫,从不间断的任务。主说:“你们悔改吧(玛四17,默二5、16)。”梵二《教会宪章》8说:“她将罪人紧紧地抱在怀里。因此,她虽是圣的,但常须净炼,不断努力悔改和更新。”
第四节 悔改是内心的皈依
没内心的皈依和忏悔,其行动是没有效果的、虚伪的。耶稣召唤人皈依和忏悔正是这种内心的。它催促人可见的行为予以表达这种属于内心的皈依和忏悔。内心的皈依和忏悔需要人有改变生活的渴望和决心,弃绝邪恶,停止犯罪,对曾犯的罪感到厌恶,信赖天主,期待他的仁慈,全心皈依他。这整个过程就是悲痛与忧伤痛悔的过程。
皈依,首先是天主的恩宠的工作,是他使我们的心归顺他。经上记载,上主,求你叫我们归向你,我们必定回心转意(哀五21)。耶稣无限仁慈的目光注视伯多禄,促使他痛悔流泪(路二十二61、62)。
天主赐给人重新开始的力量,而人的心是迟钝而顽梗,需要天主恩宠,赐给人一颗血肉的心,一颗新心。人的心灵因天主圣神赐给的忏悔皈依恩宠,才会震惊于罪恶的可怕和严重性,开始害怕因罪恶而冒犯天主并远离他。由于圣神指证世界关于罪恶所犯的错误(若十六8),有了圣神的助佑,而注视被我们的罪所刺伤的那一位(若十九37,匝十二10),皈依他。
第五节 基督徒多元化的忏悔方式
圣经和教父们特别强调内心的皈依有三种方式,分别是禁食、祈祷、施舍(多十二8、9,玛六1-18)。
皈依实现于日常生活中,就是和好的行动,即与近人和好,关怀穷人,履行并维护公道和正义,向弟兄姊妹承认自己的过失,通过弟兄姊妹间的规过劝善,检讨自己的生活,省察良心,接受灵修指导,忍受痛苦,为正义而忍受迫害(亚五24,第一个依撒意亚17),每天背负自己的十字架,跟随主基督,是忏悔最稳妥的途径(路九23)。
阅读圣经、诵念时辰颂祷礼和天主经:凡是真诚的敬礼或热心的行动,都能在我们内心重振皈依和忏悔的精神,有助我们得到罪赦。
礼仪年中,补赎(忏悔)的日子和时期( 四旬期、逢星期五纪念主受难的日子)是教会践行忏悔的重要时刻。这些日子尤其适合作灵修的操练(退省)及行善功,忏悔礼仪,为补赎而做的朝圣,自发性的克己,如禁食和施舍、弟兄的分享(慈善和传教工作)等。
耶稣以“荡子”的比喻(路十五11-24),淋漓尽致地描写了皈依和忏悔的过程。“慈父”是这比喻的核心人物。儿子被一种虚幻的自由所迷惑,离弃父家;在挥霍尽了他的财产之后,就陷入极大的痛苦中;为了自己要替人放猪而感到莫大的羞辱,尤有甚者,就是竟然想拿猪吃的豆荚来果腹;这荡子反省自己所失去的幸福;十分后悔,并决定回到父亲面前承认自己的过失;走上回家的道路;父亲又喜悦、又慷慨地迎接他:这些都是皈依过程固有的特点。上等的袍子、戒指以及欢宴,象徵这崭新的生命、一个纯净、高尚、并充满喜乐的生命,也象徵人回头归向天主,回到父家——教会——的情形。唯有基督的心洞悉天父深厚的慈爱,才能以如此纯美丽的方式,向我们启示天父那深不可测的仁慈。
感恩圣祭中以赦免罪恶。圣体是良药,从日常生活的过失中解救我们,并保护我们不犯大罪。
你们应该彼此热切相爱,实践爱德,因为爱德遮盖许多罪过(伯前四8)。
圣洗、殉道、忏悔带来罪恶的根本净化。
第六节 凭着信德接受忏悔圣事,上主必宽恕他的罪
基督在这圣事中,邀请人回应他的爱,召叫人不断皈依,赐给他们在远离天父后再度与主共融的机会。在司祭“告说明白”,忏悔自己的罪,即是认罪,并获得罪过的赦免。无论谁凭着信德接受忏悔治疗圣事,天主必宽恕他的罪。这条回归天父的路径,天主赐给忏悔者的宽恕与平安,使他感受天主对罪人的拥吻与仁慈,展示自己的大爱。
第七节 司祭的赦罪权来自基督的授予
唯独天主才能施行赦罪(谷二7)。耶稣说:“你的罪赦了(谷二5,路七48)。”
主基督在地上有权柄赦罪(谷二10),也有权把赦罪的权柄授予地上的人(若二十21-23),使他们能以他的名赦罪。主基督赋予宗徒分担自己赦罪的权柄时,也赋予他们使罪人与教会重归于好的权柄。耶稣对伯多禄和其他宗徒说:“我要将天国的钥匙交给你,凡你在地上所束缚的,在天上也要被束缚;凡你在地上所释放的,在天上也要被释放(*注:束缚意指凡被你拒绝与你共融的人,也被拒绝与天主共融;释放意指凡你重新接纳与你共融的人,同样,天主也接纳该人与他共融。跟教会和好与跟天主和好,二者是不可分的。玛十六19,十八18,二十八16-20)。
耶稣说:“你们赦免谁的罪,就给谁赦免(若二十23)。”我们应不容置疑地相信,自己所尽力告明所有记得的罪过时,已放在仁慈的主面前,获得宽恕。谁不这样做,并故意隐瞒自己的某些罪,即使告明,也不能透过司铎获得赦免。
已“告说明白”且得到赦免的重、轻罪,在下一次告解时没有必要再“告说明白”一次。
第八节 忏悔使人与天主、教会和好如初
人因罪恶而冒犯天主,犯了重罪,丧失了圣洗的恩宠,断绝了天人之间的共融,使人远离天主子民团体,伤害了教会的共融。人要重返会众,与天主、教会和好如初,就要有内心的皈依和忏悔。没有天主的宽恕,皈依是不可能的。基督建立的忏悔圣事,也称为第二块救生板(DS1542),给予人一个自新的机会,再次皈依和重新获得成义的恩宠。仁慈的天主使蒙受宽恕的罪人重返这团体,即是会众——天主教会,重新被接纳到教会的共融中。
罪人在教会团体中获得主的治疗。耶稣在公开生活里,不但赦免人的罪过,也向人展示天主的宽恕。他接纳罪人与他同席,自己坐在罪人的筵席间(路十九1-10),以这种令人震惊的行动方式,同时表示天主的宽恕和罪人重新回到教会,即是天主子民中间给天上带来的欢乐(路十五)。
第九节 忏悔者的行动
忏悔者的行动是痛悔、告明、补赎。
在圣神的引导下,忏悔者必须心甘情愿前去忏悔。1.要省察自己所有的过失,达致真心悔改;2.以口告明;3.诚心诚意接受司祭的赦罪。天主透过教会介入而行动,借司祭(主教或神父)以基督之名赦罪{*注:赦罪经文:天上的慈父,因他圣子的死亡和复活,使世界与他和好,又恩赐圣神赦免罪过,愿他借着教会的服务,宽恕你,赐给你平安。现在,我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赦免你的罪过(《袖珍圣事礼典》P80-81)},并定下补赎的模式,还为罪人祈祷并与他一起赎罪;4.罪人以行为表现完全谦逊和具有效果的补赎(DS 1673#)。
第1节 痛悔
接受这圣事前,应先在天主圣言的光照下,省察自己的良心。为此,可在福音和宗徒书信的伦理教导当中,找到最合适的章节,如:山中圣训、宗徒的教诲等。当良心发现罪恶的祸害如此严重巨大而感到震憾时,就引发内心的转化,在恩宠的推动下,被引导完成忏悔的过程,借圣事而获得罪赦。
痛悔是忏悔的首要行动,是内心的伤痛和厌恶所犯的罪过,并立志将来不再犯罪(DS 1676#)。
那出于爱天主在万有之上的爱的痛悔,就是完美的痛悔,旧称“上等痛悔”。上等痛悔能赦免小罪,也能赦免重罪。在这种情况下获得重罪的赦免,要下定决心,尽快接受忏悔圣事(DS 1677#)。
那出于考虑到罪恶的丑陋以及害怕受到永罚和其他惩罚的威胁,即是因害怕而发的忏悔,就是不完美的忏悔,旧称“下等痛悔”。下等痛悔不能赦免重罪。这种痛悔使人作好准备经由忏悔圣事而得到赦免(DS 1678# 1705#)。
第2节 告明
忏悔者跪或面对面坐在主教或神父面前开始忏悔:
第一、求主教或神父降福,准我大罪人或罪人忏悔……
第二、我初次忏悔或我从上次忏悔到现在有多少年月日……
第三、告明省察出来的罪。我犯了……{必须告明所有用心省察出来的大罪,即使是十诫中最后二诫的最隐秘的罪,也要“告说明白”。因为有时这些罪过会更严重地伤害灵魂,且比那些公开的罪更危险(DS 1680#);教会也积极劝勉告明小罪}。
第四、告完罪之后说:神父,还有我省察不到或省察不清或别人因我所犯的罪,都求主教或神父一一宽赦。
忏悔人透过告罪,真诚地面对自己所犯的罪过,承担其责任,借此重新向天主打开心门,开放自己,寻找教会的共融,发展新未来。
告明虽然是赦免大罪的救生板,但教会仍积极劝勉在没有大罪的情况下的信友应定期告明小罪,这有助于培养良心对抗恶习,让基督治疗我们,像父一样的慈悲。教会规定凡到达懂事年龄的信友,都有责任至少一年一次诚实地告明经省察出来的、属自己的重罪(DS 1683# 1708#)。
省察到自己犯了死罪,却没有先透过忏悔圣事而获得赦免,即使怀有很深的痛悔,也不可以领圣体(DS 1647# 1661#)。除非有充分的理由领此圣体,但又无法找到听告司铎(CIC 916#)。
第3节 补赎
忏悔人告说自己的罪完毕后,听告司铎在赦其罪之前与他沟通,对其所告的罪进行分析与解说,之后,在赦罪的同时,忏悔者要再次发痛悔,在离开忏悔室后做补赎。
天主透过教会介入而行动,借主教或神父以基督之名赦罪,并定下补赎的模式,还为罪人祈祷,并与他一起赎罪。罪人应以行为表现完全谦逊和具有效果的补赎(DS 1673#)。
司祭听完忏悔人的“告说明白”后,以基督的名赦他的罪。赦罪经文:“天上的慈父,因他圣子的死亡和复活,使世界与他和好,又恩赐圣神赦免罪过,愿他借着教会的服务,宽恕你,赐给你平安。现在,我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赦免你的罪过(*注:《袖珍圣事礼典》P80-81)。”
耶稣说:“你们赦免谁的罪,就给谁赦免(若二十21-23)。”我们应不容置疑地相信,自己所尽力告明所有记得的罪过时,已放在仁慈的主面前,获得宽恕。忏悔者故意隐瞒自己的某些罪,即使告明,也不能透过司铎获得赦免。
当忏悔者已告明自己所有罪过且获得天主的赦免,应谢主隆恩与赔补因自己的罪所造成伤害的损失。
按正义的要求,应赔偿给自己的罪恶所伤害的天主、自己、近人。虽然罪过已蒙赦免,但未补救所有因罪过而造成的混乱(DS 1712#)。被解除罪恶后,罪人仍应使伤害的灵魂获得新生命,恢复元气,恢复天主已因自己的罪所造成的损失,即光荣被削弱抑或不再。近人的损失都应一一偿还抑或补偿、恢复名誉等。这就是补赎。
听忏悔者在指定补赎时,应考虑到忏悔者的个别情况,并使他能借此获益。补赎应尽可能符合所犯的罪过的严重性和性质。它包括祈祷、为近人服务、奉献、仁爱行动、甘愿克己牺牲,特别以忍耐接受自己应背负的十字架。这样的补赎有助人更肖似基督,与他同为天国的继承人。
为自己的罪做补赎,并非自己一个人做,而是透过主基督。离开他,我们一无所能(若十五5)。保禄说:“赖着加给我勇力的主,能成就一切(斐四13)。”他进一步强调:“人没有什么可夸耀的,所有的夸耀因主而夸耀(格前一31,迦六14,格后十17)。”我们借“结出与悔改相称的果实(路三8)”,在他内做补赎,经由他奉献给天父,并蒙受天父的悦纳(DS 1691#)。
第十节 未办告解的儿童,不得初领圣体
儿童在初领圣体前,也应先领受忏悔圣事(CIC 914)。教廷圣礼部和圣职部曾于1973年5月24日就儿童办告解后领圣体的问题颁布一项联合声明。声明指出从1972-1973学年末期开始,停止进行儿童暂缓初办告解的试验。联合声明之后,有若干地区曾加以讨论,或表异议。教廷圣礼部和圣职部于1977年3月31日,经教宗批准后,再颁布一份文件,重申上述联合声明的立场:“未办告解的儿童,不得初领圣体。”希望信友遵行教会此传统惯例。1977年6月4日,香港主教公署通告,由教区秘书长潘崇理司铎转发教会声明。
第十一节 圣事的施行人
由于圣秩圣事,司祭(主教和司铎)享有因父及子及圣神之名,赦免一切罪过的权柄。自古以来,主教是个别教会可见的领袖、忏悔纪律的监督者(梵二《教会宪章》26,3)。因此,名正言顺地被视为主要地拥有和好权柄及职务的人。主教的合作者——司铎却是依照教会的法律,在他们从自己的主教或修会会长或教宗所接受的职务范围内,执行赦罪的权柄(CIC844,1;967-972#)。
教会给予最严厉的处罚,即是罪人不得领受圣事,及执行某些教会行动。因他某些特别严重的罪过,被教会处以绝罚。在正常情况下,也仅有教宗、地方主教或获得他们授权的司铎,才能给予处以绝罚的人赦免(CIC1331#,1354-1357#)。但是,任何一位司铎,即使被解除了听告解权的司铎,都能赦免垂危者的任何罪和惩戒罚,即使有另一位有行使权的司铎在场亦然(CIC976#)。
第十二节 听告司铎是天主怜爱罪人的标记和工具
司铎应鼓励信友领受忏悔圣事。
信友合理地要求领受圣事,应随时乐意为他们服务(CIC986#)。司铎是天主怜爱罪人的标记和工具(路十25-37、十五11-24,玛十八12-14,若八1-11),给人宽恕的天主的仆人,而不是主人。他应与基督的意愿、慈爱相结合(*注:《司铎职务与生活法令》13)。
第十三节 听告司铎绝对保守听告秘密
教会宣布所有听告司铎,必须对忏悔者所告明的罪过绝对保守秘密,否则将受到极严重的处罚(CIC1388#)。
此秘密不容许有任何例外的情况,听告司铎不可运用在告解时所知道的有关忏悔者生活的事情。因此,称之为“圣事的封印”。
第十四节 圣事的效果
罪人接受忏悔圣事后,恢复天主子女的尊严及生命中的各种恩赐,其中最宝贵的,就是天主的亲情(路十五32),重新生活在天主的恩宠中,与基督亲密结合,与天主和好,良心都获得平安与宁静,精神上获得莫大安慰(DS 1674#)。罪过所伤害或破坏的手足共融由忏悔圣事予以弥补或恢复,不但治愈那些重新被接纳与教会共融的人,也为教会生活带来充满生命力的效果。忏悔者重新被接纳、被巩固于诸圣的相通中,与教会和好。
我们应注意,与天主和好也带来其他方面的和好,使其他因罪恶所导致的分裂得以补救:蒙赦免的忏悔者在心灵深处跟自己和好,在那里回复最深的真貌;跟弟兄们和好,尽管他曾亏负并伤害了他们;跟教会和好;跟整个受造界和好。
总的来说,圣事的效果就是罪人与天主和好,并藉此重获恩宠;与教会和好;赦免因死罪所带来的永罚;至少赦免罪过带来的部分暂罚;良心的平安和宁静以及灵性的安慰;增加神力,以面对基督徒的挑战。
第十五节 团体忏悔
这圣事的礼仪通常包括以下的要素:首先司铎致候并祝福,然后恭读天主圣言,为光照忏悔者的良心,激发痛悔之情,并规劝他们懊悔自己的罪过;接着是告明,忏悔者承认自己的罪过,并向司铎告明,然后接受司铎给予的补赎;司铎赦免忏悔者的罪过;最后,赞美感谢天主,蒙宽恕者在司铎的祝福下离去。
拜占廷礼采用多种祈求式的赦罪经文,美妙地表达出宽恕的奥迹:“天主曾藉着先知纳堂宽恕了忏悔的达味;也曾宽恕痛哭的伯多禄、用眼泪擦干耶稣双脚的妓女,以及法利塞人和浪子。愿这同一天主藉着我这罪人宽恕你,在今世及来世;愿他使你走到他威严的审判座前时,不会受到任何谴责。他当受颂扬,直到永远。阿们”。
忏悔圣事也可在团体庆典中举行。以团体庆典的方式举行时,会众一同准备告明,并且为所接受的宽恕,一起感谢天主。这样,个别告明和赦罪的部分安排在圣道礼当中;读经、讲道、共同省察、一起祈求天主的宽恕、以天主经祈祷、“个别告明和赦罪”,然后同谢主恩。以团体庆典的方式来举行这圣事,更能清楚表达出忏悔的教会性。不论庆典以什么方式举行,忏悔圣事按照它本身的性质,是一项礼仪行动,故常是公开的教会行动。
如有严重的需要,可用包括集体认罪和集体赦罪的团体庆典来举行和好圣事。所谓严重的需要,包括死亡的危险逼近、没有足够的时间,让一位或数位司铎听每一位忏悔者的告明。这严重的情况也包括忏悔者人数众多,无法有众多的听告解司铎,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听每个人的告明,致使忏悔者非因自己的过失,长期被迫得不到圣事的恩宠,或不能领圣体。在这情况下,信友为能有效地接受赦免,应立意在适当的时候,再个别告明自己的罪过。教区主教可鉴定那些情况符合需要,可以举行集体赦罪。但如果只是因为在大庆节或朝圣时,有大量信友,则不得视为有足够的严重需要。
“个别且完整的告明及赦罪,仍是信友与天主和教会和好的唯一、通常之方式,除非身体上,或伦理上无法履行,才可免除这样的告明”。这不是没有更深的理由的。基督在每件圣事中行动。他亲自对每个罪人说:“孩子,你的罪赦了”(谷二5);他是医生,关心每个需要他医治的病人;他使人恢复健康,并重返于弟兄的共融之中。因此,个别告明是表达与天主及教会和好最意味深长的方式。
第十六节 大赦、罪罚、诸圣的相通
第1节 什么是大赦
大赦,是在罪过已蒙赦免后,因罪过而当受的暂罚,也在天主前获得宽赦。教会是救恩的分施者,借着自己的权力,分施并应用基督及诸圣的补赎宝库。按照指定的条件,准备妥当的信友,通过教会的行动,获得暂罚的赦免。
这种大赦可为生者或死者应用(*注:1967年1月1日,保禄六世《有关大赦的教导》宗座宪令准则1-3)。又基于诸圣相通,那些已亡又处在炼净过程中的信友是我们的肢体,我们能为他们获得大赦,帮助他们,好能让他们从仁慈的天父获得他们罪过暂罚的赦免。
大赦分为限大赦与全大赦。限大赦就是赦免部分的暂时罪罚;全大赦就是赦免全部的暂时罪罚。
第2节 什么是罪罚
罪罚就是罪恶带来的后果,其后果分为永罚和暂罚。这两种罪罚是源自罪恶本质的后果,而不是出自天主外加于人的报复(特伦多1551:DS 1712-1713)。
永罚就是重罪,即是死罪。它使人丧失与天主的共融,不能享有永生。这种永生的丧失称为罪的永罚。
暂罚就是无论重罪还是小罪,都促使人对受造物形成不健康的依恋,此依恋不论在现世抑或在死后,即那称为在炼狱的状态中,都必须予以净化。这种炼净解除罪恶的暂罚。
罪恶蒙赦免,与天主的共融得以恢复,使罪过的永罚获得赦免(*注:是指通过告解得以赦免永罚,而大赦不能赦免死者的永罚)。但是,暂罚仍存留着。基督徒应竭力接受这些暂时的罪罚如同天主的恩宠,耐心忍受各样的痛苦和考验,热心祈祷。当个人性的世界末日来临时,安祥地面对死亡。
出自热心爱德的皈依,能使罪人完全净化,以致再没有任何罪罚存留。
第3节 诸圣的相通
诸圣的相通就是诸圣的共融。诸圣的相通包含两种紧密相连的意义:“神圣事物(sancta)的共享”和“圣人们( sancti)之间的共融。”
从宗徒时代开始,直到今天,基督徒从未间断在神圣财富、信德、神恩、爱德内共融。经上记载,跟随主耶稣的人把一切都归公用(宗四32),专心听取宗徒的训诲,时常团聚、擘饼、祈祷(宗二42)。
在教会内,圣神显示在每人身上虽不同,但全是为人的好处(格前十二7),彼此分享所有,共享各种财富。教会透过基督元首所创立的圣事,把他十字架的救赎功劳,即他为把全人类从罪恶中解放出来,并为达成人与天父的共融,在天父面前付出的补赎及其功绩的无穷无尽的代价,通传给所有肢体--基督徒。所有基督徒在基督内共融,即是地上战斗的居民—现世基督徒、炼狱中受苦的居民—亡者、天上享真福的居民—圣人,共成一个独一无二的基督教会。这些居民因着基督在这个教会内互相紧密连系,组成一个身体,互相扶持,绝对不会中断。保禄宗徒说:“没有一人为自己而生的,也没有一人是为自己而死的(罗十四7);若是一个肢体受苦,所有的肢体都一同受苦,若一个肢体受光荣,所有的肢体都一同受光荣。你们便是基督的身体,各自都是肢体(格前十二26-27)。”玛加伯书记载:“为此,他为亡者献赎罪祭,是为叫他们获得罪赦(加下十二46)。” 雅各伯书说:“义人恳切的祈祷,大有功效(雅五16)。”可见,全人类,包括生者死者的团结建基于诸圣的共融。在这团结中,基督徒以爱德所做最微小的行动,给众人带来裨益。教宗保禄六世在《有关大赦的教导》宗座宪令5中说:“每个天主子女的生命,都在基督内,借着基督,以一种奇妙的方式,与所有其他基督徒弟兄的生命相连系,彼此活于基督奥体超性的合一共融之内,犹如在一个奥妙的位格内一样。”
在诸圣相通中,基督徒不论是已经到达天乡的,抑或还在炼狱中做补赎的,又抑或仍在现世旅途上的,在他们之间存在着一分恒久的爱的连系,以及丰富地交流着所有美好的事物(*注:保禄六世《有关大赦的教导》宗座宪令5)。在这奇妙的交流中,一个人的圣德能使他人受益,远超过一个人的罪过为他人造成的损害。因此,靠诸圣相通的助力,可使那些痛悔的罪人,能更早且更有效地净化罪罚。教宗保禄六世在《有关大赦的教导》宗座宪令5中继续说:“同样,荣福童贞玛利亚和诸圣人在天主前的祈祷和善功也在这宝库内,此祈祷和善功在天主面前确实有巨大的、无法估量的、历久弥新的价值。他们追随基督,借着他的恩宠的力量,圣化自己的生活,完成天父交托他们的使命。这样,他们达成自己的得救,同时,也共同努力为基督奥体的其他肢体的得救作出贡献。”
教会依据她由基督耶稣得来的束缚和释放的权柄(玛十六19,十八18),给予大赦。她为了个别基督徒的裨益伸出援手,并为他们开启基督和诸圣人功绩的宝库,让他们从仁慈的天父获得他们罪过暂罚的赦免(*注:保禄六世《有关大赦的教导》宗座宪令8)。
在炼狱中的亡者,是诸圣相通的肢体,又由于他们不能“自救”,除了主一个外,唯有身在现世的我们能帮助他们的一种方式,就是为他们获得大赦,好免除他们罪过的暂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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