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主教特征
教会是按天主的救恩计划,由基督所创立的有形而神圣的团体。教会内只有一个主,一个信德,一个圣神,一个洗礼,一个身体,一个希望(弗四4-6)。人类要以信德受洗而加入这个教会;教会是一个有圣统组织的团体,同时又是一个属神的精神团体。公元325年,尼西亚大公会议的《信经》宣告教会的特性:“我信至一、至圣、至公、从宗徒传下来的教会”,这就是教会的四个特征。此特性是天主给的恩惠,用来作为教会的标记,而不是被用来排斥对方。至一的根源是内在的信仰,至圣应基于爱德,至公植根于希望,从宗徒传下来的,则必须与基督的事件相连。
我们信一个天主有三位,即是三位一体的天主。唯一的天主降生成人,借助自己的十字架诛灭了仇恨,用自己的血使人类与天主和好,使万民成为一个民族,一个新人,一个身体(弗二13-22)。万民借助基督在圣神内团体共融,进到父面前,合而为一。保禄勉励教会:“保持心神的合一,因为只有一个身体和一个圣神……”(弗四3-6)。这个教会就是至一的公教会,即是天主教。
教会之所以建立为一个信仰基督的团体,以及所有信者之所以结合为一,根源是天主圣三。教会的信者都是答复唯一天主的召叫而聚集的,他们的意愿是自由的。教会的至一的神圣幅度显示它不同于人间的任何社团,它是与天主圣三连结的合一团体。
教会的至一性的根源虽是三位一体的天主,但它仍然是历史中的团体,享有个人与团体的自由。因此,至一性虽然由于天主的许诺而不会毁灭,但是由于天主子民的不同答复,在此过程中,有进步、退步的现象,甚至有分裂的问题。
至一的教会是多元的
至一的教会又是多元的教会。各时代的传教士在不同的地方、民族、文化、部落、风俗内拓展基督的教会,建立了信徒团体,即是地方团体。在同一的天主子民内聚集着许多不同的民族、文化、风俗、恩宠、职务、身份、生活方式。这些团体按照自己的语言、风俗、文化、民族的习惯去举行礼仪及解释福音。在整个教会的共融下,也有个别教会合法地享有自己独特的传统。这种多姿多彩的“差别”,并不违反教会的至一性。
至一的教会是共融合一的
至一的教会是共融合一的。共融合一并非仅仅指向心神的合一,还需要有形可见的共融标记来保证:第一,宣认由宗徒传下来的教会;第二,共同举行敬天之礼;第三,借圣秩圣事的宗徒继承,维护天主之家的手足和谐。
这至一的教会就是我们的救主在复活后,委任伯多禄牧放,由伯多禄和其他宗徒负责传扬和管理的教会……;这个在此世建立得有如社团的教会,就是天主教,由伯多禄的继承者——罗马教宗及与他共融的主教们管理。
至一的教会是大公的
至一的教会是大公的,包容所有分离的弟兄姊妹。与分离的兄弟姊妹坦诚地交谈、共同合一祈祷,不断地更新旧我和内心的自我皈依,度一个合乎福音精神的生活,努力促进教会合一,是整个教会的牧者和信徒们所关怀的。我们也必须承认,使所有基督徒和好而归属于基督的唯一教会,这项神圣目标是超越人的能力和本领;我们必须将全部希望寄托在基督为教会的祈祷:“父啊,愿他们在我们内合而为一,就如你在我内,我在你内,为叫世界相信是你派遣了我(若十七21)。”及父对我们的慈爱和圣神的德能上。
分裂的教会与至一性
从历史角度而言,耶稣建立的教会在二、三世纪已经开始有分裂的现象。分裂的基本原因一般都是出于信仰上的差异。教会中有些团体不再接受共同的信仰道理,由此又产生礼仪与圣事生活的差异。最后,那些教会团体脱离教会主干而自成一派。比较著名的派别,最早有诺斯派、蒙丹派、都纳忒派……。自从第一次尼西亚大公会议召开以后,从至一的教会继续不断地分裂出亚略派、奈斯多略派、一性论派……,有的派别至今仍然存在。教会的最大分裂是1054年,分为东西方教会,彼此弃绝合一共融的关系。此后,1517年,教会再一次大分裂,基督新教从天主教分裂出去。从历史观点而论,在这绵延的分裂过程中,天主教、即是罗马公教会,始终被认为是主干,其他派别或教会都是从这主干分裂出来的,仍然保有来自基督的许多重要教会因素。梵二大公会议的思想,所有构成基督教会的重要因素,仍完整保存在天主教内。因此,从整体而论,天主教内保存了教会的至一性(教会8),其至一性并没有失去。
必须注意的是,教会的分裂,并不是因为人间的意见或情感的不合,更非俗世利益之争;分裂的主因,基本上是不承认耶稣基督所启示的真理、所制定的礼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