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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主教社会训导研讨会 探讨基督徒与公民身份         ★★★
天主教社会训导研讨会 探讨基督徒与公民身份
作者:公教报 文章来源:公教报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6-5-27 20:54:05    
  有研究天主教伦理的神父学者指出,基督信仰要求信徒履行公民责任,推动社会制订合乎公义与平等的政策。 

  美国天主教大学“罗耀拉玛利曼大学”( Loyola Marymount University )神学系教授科尔曼神父( John Coleman )出席本港一个研讨会时(右图)指出,基于政治关乎分配公义,基督信仰要求信徒克尽公民责任,故此信徒亦应参与政治事务。  

  科尔曼神父是耶稣会士,专注宗教社会学与天主教伦理。他说,信徒关注分配公义而参与政治,旨在促进社会制订合乎公义与平等的政策,如关注最低工资等课题。他认为这是信徒宣讲福音的使命。 
  
  这次研讨会题为“基督徒、公民及公职人员之间的身份关系”,由教区的正义和平委员会、劳工事务委员会,联同圣神修院神哲学院、中文大学天主教研究中心合办,假黄大仙天主教小学举行,逾二十人参加。 
科尔曼神父说,虽然信仰原则跟公民身份不时会出现张力,但两者非互相排斥。他举例说,依基督徒伦理,参与权力政治虽属公民权利,但当中却带有诱惑;然而梵二大公会议的《教会在现代世界牧职宪章》却要求信徒与非信徒一起,共同为世界进步而努力。 

  科尔曼称,基督徒因着公民身份而享有其权利与义务外,还要肩负进一步的责任。神父举例说,美国黑人民权领袖马丁路德金牧师因着其信仰,表明当时的种族隔离政策违背了美国的立国理念,牧师的行动最终令社会大众享有更平等的公民权利。 

  谈到公职人员与公民身份,科尔曼指公职人员也是公民,应带给社会公益与公义。他说,公职人员碍于身份,在参与公民社会方面有一定限制。 

  研讨会邀请浸会大学宗教及哲学系副教授陈慎庆作回应嘉宾。谈到信仰原则与公民身份的张力时,陈慎庆举例,基督徒和普遍公民面对社会事件时,既有相同,亦有差异:“两者有相同,如政府试图为基本法二十三条立法时,基督徒与普遍公民一起反对立法;但两者亦有冲突,如居港权事件,一般市民会接受人大释法,但天主教会则反对释法。” 

  本身是基督徒的陈慎庆博士说:“按照天主教的社会教义和社会训导,教会表达其社会和政治关怀,是有圣经和神学基础的。” 

  另一嘉宾、退休高级公务员何永谦称,信徒公务员如有份制订政策,更应该兼顾弱势需要。何氏入职后才成为天主教徒,曾任康文署副署长、卫生福利局副局长等职务。 

  “公务员要保持政治中立,参与示威是大忌。”本身是主教座堂信徒的何永谦认为,天主教徒公务员仍可在政府发挥正面的角色。他忆述居港权事件中,示威者二○○二年夏天曾在中环遮打花园留宿请愿,有政府官员希望他“清场”(当时何氏为康文署署理署长),而他跟教会人士沟通后,署方既能够保持花园的清洁,亦可让请愿者继续在园内表达诉求。 

  答问环节上,何永谦指“好信徒”不能够单纯与“好公务员”划上等号,公众应着眼有关政策的出发点。(邓)  

文章录入:若冰    责任编辑:若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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