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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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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说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
作者:徐玉成 文章来源:《宗教政策法律知识答问》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5-9 13:46:35
李鹏总理在1990年召开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在我国社会主义历史条件下,宗教在一部分人中的影响还将长期存在,需要在党的领导下,经过若干代人的长期努力才能解决好宗教问题。因此,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一个重要的课题,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内容。”并指出:“我国是一个有多种宗教的国家。在历史上,宗教曾对我国社会生活的许多方面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尤其是我国有近二十个少数民族几乎全民信仰某一种宗教。宗教在我国仍有比较广泛的群众基础。因此,从某种意义上讲,正确对待宗教问题就是正确对待群众的问题”。“在我国社会主义条件下,信教群众与不信教的群众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没有什么尖锐的矛盾,更不能说是对抗性的矛盾。他们在思想信仰上的差异是次要的”。“如果我们不适当地强调或夸大群众在信仰上的差异,就会人为地造成群众之间的隔阂或对立,对社会安定团结不利。如果我们在对待宗教问题上产生急躁情绪,试图用行政命令的办法或其他强制性手段对待宗教,将会破坏党和政府同信教群众之间的关系,从而给社会主义事业带来严重损害。如果我们不注意尊重各少数民族群众的宗教
信仰
,就会影响我们同少数民族群众的关系,影响民族团结和国家的统一”。(《新时期宗教工作文献选编》第190—191页)
由此可见,正确对待和处理宗教问题,对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我国建成一个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文章录入:贞观魏征 责任编辑:贞观魏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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